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深化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甘建法〔2021〕377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建交通局、甘肅礦區建設局,蘭州市城管委、嘉峪關市城管執法局,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推進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21〕59號)有關要求和住建部改革相關工作安排,省住建廳制定了《深化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協同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落實。
附件:深化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深化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21〕59號)文件精神和決策部署,結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建辦標〔2021〕26號)、《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關于做好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房〔2021〕65號)工作安排,以“證照分離”改革為抓手深化全省住建領域“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進全省住建事業高質量發展,結合全省住建領域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住建領域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全覆蓋
住建領域省、市、縣三級共有21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全國版)》《甘肅省落實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全省版)》,其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資質認定等7項直接取消審批,施工企業資質認定(專業作業)審批改為備案,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實行告知承諾,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定等12項優化審批服務,省住建廳逐項細化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見附件),推動改革工作在省、市、縣三級同標準推進落實。
二、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
(一)直接取消審批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資質、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三、四級和暫定級)、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丙級)、工程設計企業資質(丙級、丁級)、施工企業資質(三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丙級,事務所,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農林工程專業)直接取消審批(附件1)。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資質證明,也不得將已取消的資質作為其他政務服務事項的前置條件。在政府采購及招投標中不得將企業取得或曾經取得上述已取消資質作為必要條件或評分事項。
(二)審批改為備案
自2021年7月1日起,施工企業資質認定(專業作業)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由企業注冊地市州(含蘭州新區城建交通局、甘肅礦區建設局)住建部門負責辦理備案手續(附件2)。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的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前,在我省已經取得的施工勞務資質繼續有效,省外已辦理入甘登記的企業可繼續在我省承攬勞務作業。
(三)實行告知承諾
在落實《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告知承諾制工作措施>的通知》基礎上,對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實行告知承諾方式審批,并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告知承諾制(附件3)。
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以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填寫告知承諾書并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對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許可的,審批部門可依托信息共享實施在線核查,或通過檢查、勘驗等方式開展現場核查;對免于核查的事項,運用甘肅省“互聯網+監管”系統開展抽查檢查。
(四)優化審批服務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二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燃氣經營許可證、建設工程勘查企業資質(專業甲級、乙級)、工程設計企業資質(部分行業甲級、乙級,部分專業甲級、乙級,事務所)、施工企業資質(部分施工總承包甲級、乙級,部分專業承包、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部分專業甲級、乙級)辦理要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附件4)。
嚴格對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全國版)》《甘肅省落實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全省版)》確定的改革措施,精簡由住建部門核發的企業資質證書、人員資格證書及人員身份證明、社保證明等申報材料。積極推進與有關部門信息共享,對能夠通過網絡查詢、信息共享方式獲取、核驗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落實全省推進網上政務服務提質提標工作會議安排,對標政務一體化平臺系統功能要求、數據標準等,升級改造業務系統。從方便市場主體辦事的角度出發,再造優化審批流程,加快推進電子證照對接、入庫,不斷拓展網上辦理的廣度和深度,探索,持續提升政務服務便捷化、智能化水平。
三、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各級住建、城管執法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進一步理清監管責任,依托甘肅省“互聯網+監管”系統規范開展事中事后監管。充分發揮信用監管的基礎性作用,加快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充分運用信息公示、失信懲戒、風險分類管理等信用管理手段開展監管,引導市場主體自我約束、誠信經營。在綜合研判市場主體信用狀況的前提下,根據信用等級高低對監管對象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相結合,按照信用風險狀況實施差異化監管,提高監督檢查的精準性、靶向性。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工作督導落實,統籌推動住建行業改革。省住建廳嚴格對標國家和省上的工作要求推進改革落實,切實加強對基層的工作調研和業務指導,并適時開展督導檢查。市州住建、城管執法部門在做好本級改革工作的同時,要指導縣區有序推進工作,確保改革舉措落地見效。
(二)持續完善制度建設,動態清理地方法規制度。堅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嚴格對照改革舉措,配合同級人大、司法部門開展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修訂,及時清理不符合改革精神的規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與改革要求相適應的行業管理制度。
(三)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營造推進改革濃厚氛圍。各級住建、城管執法部門要及時總結改革工作的經驗做法,提煉工作突出亮點,通過各類平臺和渠道開展宣傳,加大改革政策解讀、改革成效宣傳力度,提升市場主體對住建領域改革工作的知曉率,營造全系統協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的濃厚氛圍。
附件:1.住建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舉措匯總表(直接取消審批)
2.住建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舉措匯總表(審批改為備案)
3.住建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舉措匯總表(實行告知承諾)
4.住建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舉措匯總表(優化審批服務)
附件1
住建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舉措匯總表(直接取消審批)
序號 |
改革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審批 層級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1 |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資質認定 |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資質證書 |
省住建廳 |
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資質認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停辦審批。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按照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并具備與承接業務相匹配的能力和注冊造價工程師即可開展經營。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托全國工程造價咨詢管理系統,做好企業信用信息的歸集、管理,并根據風險分類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力量參與市場秩序治理,支持行業協會做好會員信用評價工作,鼓勵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開展信用業務。3.推廣應用職業保險制度,增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風險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權益。 |
2 |
房地產開發企業三級資質核定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
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將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由四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三、四級資質,自2021年7月1日起,停辦審批。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之日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三、四級和暫定級)證書繼續有效,有效期屆滿的,統一延期至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之日。新設房地產開發企業從事經營活動,根據住建部新的資質管理規定要求申請相應資質。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開展房地產市場整治,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市場主體開展失信懲戒。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3 |
房地產開發企業四級資質核定 |
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4 |
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 (丙級資質) |
工程勘察資質證書 |
省住建廳 |
將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由三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丙級資質,自2021年7月1日起,停辦審批。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之日前,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丙級)證書繼續有效,有效期屆滿的,統一延期至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之日。新設建設工程勘察企業從事經營活動,根據住建部新的資質管理規定要求申請相應資質。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嚴厲打擊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予以通報或撤銷其資質。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5 |
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丙級資質、丁級資質) |
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
省住建廳 |
將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由三級或者四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丙級、丁級資質,自2021年7月1日起,停辦審批。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之日前,工程設計企業資質(丙級、丁級)證書繼續有效,有效期屆滿的,統一延期至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之日。新設工程設計企業從事經營活動,根據住建部新的資質管理規定要求申請相應資質。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嚴厲打擊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予以通報或撤銷其資質。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6 |
施工企業資質認定(三級資質) |
建筑業企業 資質證書 |
省住建廳,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將施工企業資質由三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三級資質,自2021年7月1日起,停辦審批。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之日前,建筑業企業三級資質證書繼續有效,有效期屆滿的,統一延期至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之日。新設施工企業從事經營活動,根據住建部新的資質管理規定要求申請相應資質。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嚴厲打擊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予以通報或撤銷其資質。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7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丙級資質,事務所資質,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農林工程專業資質) |
工程監理資質證書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住建廳 |
將監理企業資質由三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丙級、監理事務所資質和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農林工程專業資質,自2021年7月1日起,停辦審批。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之日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丙級,事務所,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農林工程專業)證書繼續有效,有效期屆滿的,統一延期至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之日。新設工程監理企業從事經營活動,根據住建部新的資質管理規定要求申請相應資質。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嚴厲打擊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予以通報或撤銷其資質。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附件2
住建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舉措匯總表(審批改為備案)
改革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審批層級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備案 要求 |
辦件 類型 |
承諾辦結時限 |
辦理流程 |
申報材料 |
||||
施工企業資質認定(專業作業) |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
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執行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 |
即辦件 |
1個工作日 |
提交申請 ↓ 受理 ↓ 辦理備案手續 ↓ 核發建筑業 企業資質證書 |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予以通報或者撤銷資質。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附件3
住建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舉措匯總表(實行告知承諾)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審批 層級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備注 |
||||
許可 條件 |
辦件 類型 |
承諾辦結時限 |
辦理流程 |
申報材料 |
|||||
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
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許可證 |
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
具備《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八、十九條、二十六、二十七條要求 |
即辦件 |
1個 工作日 |
提交申請 ↓ 受理 ↓ 形式審查 ↓ 準予許可并核發許可證 |
1.告知承諾書;2.申請表;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工商執照;4.法人代表身份證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委托書;5.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作業質量規范;6.協議;7.主要技術方案及檢測、控制污染和突發事件的預案;在線監測系統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證明;8.企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專業人員證明材料;9.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或水域清掃船只證件;10.主要機械、設備、檢測計量儀器、環境監測設施材料;11.機械設備清單及其所有權證明、車輛密閉運輸照片、車輛安裝行使作業記錄儀照片或證明;12.固定的辦公場所及機械、設備、車輛或船只停放場所證明。 |
1.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發現被許可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開展經營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銷許可證件。2.構建生活垃圾經營服務全過程監管體系,強化日常監管。3.推動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信息公開。 |
申請人不選擇告知承諾方式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 “放管服”改革有關要求,按原方式實施行政許可。 |
附件4
住建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舉措(優化審批服務)
序號 |
改革 事項 |
許可事項名稱 |
審批 層級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辦理 形式 |
辦件 類型 |
承諾辦結時限 |
辦理流程 |
申報材料 |
|||||
1 |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 |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
省住建廳 |
網上辦理窗口辦理 |
承諾件 |
20個 工作日 |
受理 ↓ 審查 ↓ 決定 ↓ 辦結、送達 |
1.申請表;2.營業執照;3.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文件,操作規程目錄;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5.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文件;6.企業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7.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及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證明;8.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9.職業危害防治措施;10.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1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1.通過電子化核驗、安全生產條件動態監管以及項目監督檢查等,核查企業及其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罰。2.落實事故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復核制度,對安全生產條件降低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罰。3.強化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2 |
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定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 證書 |
省住建廳 |
網上 辦理 |
承諾件 |
10個 工作日 |
受理 ↓ 審查 ↓ 決定 ↓ 辦結、送達 |
執行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開展房地產市場整治,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市場主體開展失信懲戒。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3 |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核準 |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 |
省住建廳 |
網上 辦理 窗口 辦理 |
承諾件 |
14個 工作日 |
受理 ↓ 審查 ↓ 決定 ↓ 辦結、送達 |
1.主要檢測儀器 、設備清單;2.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和社會保險憑證。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4 |
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 |
燃氣經營許可證 |
市(州)、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網上 辦理 窗口 辦理 |
承諾件 |
8個 工作日 |
受理 ↓ 審核 ↓ 準予許可 |
1.申請書;2.法人代表身份證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委托書;3.燃氣氣質檢測報告,與氣源供應企業簽訂的供用氣合同書;4.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情況,主要負責人、安管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等人員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情況,固定經營場所產權或租賃情況,工商登記和資本結構情況的說明;5.安全管理制度和經營方案。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通過信息公示、抽查、抽驗等方式,綜合運用提醒、約談、告誡等手段,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5 |
建設工程勘查企業資質認定(專業甲級資質) |
工程勘察資質證書 |
省住建廳 |
網上 辦理 |
承諾件 |
14個 工作日 |
受理 ↓ 審查 ↓ 決定 ↓ 辦結、送達 |
執行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嚴厲打擊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予以通報或撤銷其資質。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6 |
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專業乙級資質) |
工程勘察資質證書 |
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網上 辦理 |
承諾件 |
14個 工作日 |
受理 ↓ 審查 ↓ 決定 ↓ 辦結、送達 |
執行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7 |
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部分行業甲級、乙級資質,部分專業甲級、乙級資質,事務所資質) |
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
省住建廳 |
網上 辦理 |
承諾件 |
14個 工作日 |
受理 ↓ 審查 ↓ 決定 ↓ 辦結、送達 |
執行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嚴厲打擊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予以通報或撤銷其資質。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8 |
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部分行業乙級資質及部分專業乙級資質) |
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
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網上 辦理 |
承諾件 |
14個 工作日 |
受理 ↓ 審查 ↓ 決定 ↓ 辦結、送達 |
執行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9 |
施工企業資質認定(部分施工總承包甲級、乙級資質,部分專業承包資質) |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
省住建廳 |
網上 辦理 |
承諾件 |
14個 工作日 |
受理 ↓ 審查 ↓ 決定 ↓ 辦結、送達 |
執行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嚴厲打擊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予以通報或撤銷其資質。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10 |
施工企業資質認定(部分施工總承包乙級資質,部分專業承包資質,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 |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
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網上 辦理 |
承諾件 |
14個 工作日 |
受理 ↓ 審查 ↓ 決定 ↓ 辦結、送達 |
執行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11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部分專業甲級資質,部分專業乙級資質) |
工程監理 資質證書 |
省住建廳 |
網上 辦理 |
承諾件 |
10個 工作日 |
受理 ↓ 審查 ↓ 決定 ↓ 辦結、送達 |
執行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嚴厲打擊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予以通報或撤銷其資質。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12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部分專業乙級資質) |
工程監理 資質證書 |
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網上 辦理 |
承諾件 |
10個 工作日 |
受理 ↓ 審查 ↓ 決定 ↓ 辦結、送達 |
執行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 |
1.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2022-03-20
2022-03-10
2022-03-03
2022-03-04
2022-03-03